各系(部)、各教学班:
为贯彻落实2009年教育部和河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我校学生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722号)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认真做好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复查对象:各系(部)当年录取的新生。
(二)复查时间:9月1日-10月20日。
(三)复查方法
1.信息核对。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各系(部)要按照把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对入学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尤其是要采取适当的方式,把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以班级为单位在学生宿舍或班级固定教室等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一方面便于新生互相认识,另一方面相互监督。负责照片复查的工作人员,须在两人以上,要认真负责,核对无误后,在相关新生入学注册登记表上签字。
2.文化课目复试。各系(部)要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集中进行文化课目复试。任何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对于复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悬殊较大的新生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于笔迹有疑点的新生要到市级以上司法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身体复查。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入学新生身体状况进行认真复查。对于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
4.档案信息检查。在新生报到时要求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各系、部自行设计),并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
5.对于无任何录取手续的学生应拒绝接收,已经接收的要加以清退。对于擅自接收违规学生的人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通过复查,重点清除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经过以上程序复查合格的新生,各系(部)将有关信息(见附件1)(纸质和电子档)报送学生处学生科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处将核实后的正确信息报省教育厅审批后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并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学校学籍管理网站查询。复查不合格的学生,要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学籍。2009级五年一贯制新生可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复查,并由五年制大专部学籍管理人员直接在职成教网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各系(部)在复查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书面复查报告。
二、严格条件,加强对我校学生转专业和转学的管理
学生因身体健康、特殊困难、专业特长等原因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办理转专业手续要做到理由充分,证明材料完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跨科类转专业的;
(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的;
(三)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毕业年级的;
(五)跨学历层次的;
(六)五年制大专学生;
(七)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转专业手续原则上应在9月28日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的,不得迟于9月底。转专业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太阳集团5493con(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专业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各部门审批盖章签字后,留存相应部门备案。各系要将转入专业的学生信息(纸质和电子信息,见附件2)进行整理汇总报学生处,学生处将全院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整理后报教育厅审批备案。
我院学生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一般不予转学。各系(部)要严格工作程序,坚决禁止接收任何名义的“借读生”。对因身体健康、特殊困难、专业特长等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到学生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严格审核,规范我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
新生入学经学校复查合格并注册后,学籍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原则上不予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在校生学籍信息的,可到学生处学生科咨询。
四、积极创新,加强我校学生日常管理
要按照教育部第21号令的要求,加强高校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要进一步健全考风考纪制度,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加大对违反考风考纪学生的处理力度,全面做好考风考纪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奖励和处分行为。要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建设的育人作用,以大力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建章立制,明确责任,配合宿管中心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高校的稳定。加强卫生区和学生出勤的考检工作,明确责任,督促落实。
五、明确职责,加强对学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做好高校学生工作,对于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和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生工作千头万绪,尤其是新生报到工作,涉及到教学、保卫、后勤等部门,学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学生工作的领导。各系(部)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对在学生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系(部)和班级,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3397078
联 系 人:张婷 郭源
电子信箱:pdsniu@yahoo.com.cn
附件:1、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库标准
2、2009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备案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库标准
序号
字段
名称
类型及
长度
字段含义
是否
非空
字段说明
1
KSH
C(18)
考生号
√
09410211150356
2
XH
C(15))
学号
√
3
XM
C(24)
姓名
√
左对齐,中间不空格
4
XB
C(2)
性别
√
男或女
5
CSRQ
C(8)
出生日期
√
8位输入,如:19860101
6
SFZH
C(18)
身份证号
√
输入15位或18位号码,与出生日期一致
7
MZ
C(10)
民族
√
8
ZYMC
C(30)
专业名称
√
全称
9
FY
C(24)
分院(校)
√
10
XSH
C(24)
系所
√
机电工程系
11
BH
C(24)
班号
√
称谓规范
12
CC
C(20)
层次
√
专科(高职)
13
XXXS
C(10)
学习形式
√
统一输入:普通全日制
14
XZ
C(3)
学制
√
输入阿拉伯数学,如:2
15
LXDH
联系电话
√
当前本人电话
16
SYXX
生源学校
√
报考高中
17
JTDZ
家庭地址
√
附件2
年第 学期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异动转专业备案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考生号
原专业情况
调整后专业情况
专业名称
学历
学制
录取
批次
专业名称
学历
学制
录取
批次
学
校
意
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系
部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联,系、学生处各存一联。